为保障高速公路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车辆的安全运行,规范养护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作业行为,确保项目部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项目部梳理出养护作业安全要点,供各位同事共同学习交流,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在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前,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2.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对养护维修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3.养护维修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国沥青网sinoasphalt.com。严格施工人员管理,统一安全着装,严禁违章作业,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远离危险区域,保持精力集中,注意自我保护。
4.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设施应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在未完成养护维修作业之前,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除或改变安全设施的位置、扩大或缩小控制区范围,以保证养护维修控制区安全控制的有效性。
5.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按照规范要求布置施工作业控制区,合理摆放标志、标牌。
二、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应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及终止区组成,其布置规定:
1.警告区的最小长度为2000米;
2.当需要封闭车道或路肩时,必须设置过渡区。过渡区的设置应使车流的变化平缓。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150米;硬路肩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为50米;下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宜取50米;
3.缓冲区的最小长度宜取100米;
4.终止区的最小长度宜取50米。
三、养护维修安全设施
常用于养护维修的临时性安全设施有:
1.锥形标:选用由橡胶等柔性材料制成,底部应有一定的磨阻性能。其颜色、尺寸和形状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4-2017)的规定,布设在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和下游过渡区。布设间距不宜大于10m,其中上游过渡区工作区布设区间距不宜大于4m。
2.标志牌:选用由铝板钢性材料制成,其颜色、尺寸和形状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4-2017)的规定,布设时牢固直立醒目位置,具有反光功能,保证夜间施工时的安全。
3.导向灯:选用由铝板钢性材料制成,其颜色、尺寸和形状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4-2017)的规定,布设时牢固直立醒目位置,具有主动发光功能,保证夜间施工时的安全。
4.防撞桶:选用由橡胶等柔性材料制成,底部应有一定的磨阻性能。其颜色、尺寸和形状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4-2017)的规定,具有反光功能,宜布设在工作区或上游过渡区与缓冲区之间。使用前应灌水,灌水量不应小于其内部容积的90%。在冰冻季节,可采用灌砂的方法,灌砂量不应小于其内部容积的90%。
5.水马:选用由橡胶等柔性材料制成,底部应有一定的磨阻性能。其颜色、尺寸和形状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4-2017)的规定,具有反光功能,宜布设在工作区或上游过渡区与缓冲区之间。使用前应灌水,灌水量不应小于其内部容积的90%。在冰冻季节,可采用灌砂的方法,灌砂量不应小于其内部容积的90%。
6.夜间照明设施:当夜间进行养护作业时,应设置照明设施。照明必须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工作区域。
7.养护安全设施的设置与撤除。当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安全设施。当作业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安全设施,恢复正常交通。
四、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
1.高速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
(1)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应考虑养护维修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期、交通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设置必须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流平稳变化的作用。
(2) 同一行车方向不同断面同时进行养护作业时,相邻两个工作区净距不宜小于5km。
(3)封闭车道养护作业控制区与被借用车道上的养护作业控制区净距不宜小于10km。
(4)工作区应设置工程车辆专门的进口和出口,出入口应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游过度区内。
(5) 对于同一方向上的相同车道内,如果在不同断面要同时进行维修施工,若断面的间距比较近,一般在1000m以内,可以作为同一个作业控制区来布置;若维修施工的断面间距比较远,大于1000m,这时应在下一个工作区前端设置施工标志。由于在同一个车道上连续布置了作业控制区,所以,除了第一个作业控制区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布置外,后续的作业控制区可作适当简化。
(6)在匝道上布置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时,无论工作区的位置在匝道的哪个断面上,都应当先在匝道的起始位置处设置施工标志,提前告诉驾驶员前方有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
五、临时养护维修安全作业
1.要指派专职人员负责,对专职人员在上岗前进行培训指导,严禁标志摆放的任意性。为确保被导流车辆顺利通过作业区,要求专职人员组织协调;一旦发生车辆损坏、交通事故,可视情况大小,如能极易排除的,施工人员可以帮助解决;较大的事故,应及时通知当地交警、路政人员,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种类、数量及人员伤亡情况,并帮助路政人员清理现场及时疏通交通;若堵塞过度,开放作业区,开放前,确保施工人员机械撤离至安全区间。
2.人身安全:上岗前全部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培训,对每个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签订安全协议,人员进场后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装或背心,不得在施工控制区外活动或将任何物体置于控制区以外。
3.养护机具安全操作:养护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带故障的机械作业。养护机械在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养护机械应按时进行保养,严禁带故障或超负荷运转。
六、路面养护大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及安全作业要求
1.正常路段维修一个车道(超车道或行车道)时,只对单车道进行交通封闭,其余车道车辆放行,考虑到保证施工过程中各工序的连续性,封闭区域长度应≤2KM。
2.全幅罩面或维修两个车道以上时,进行全幅封闭,封闭路段长度≤4KM,并且在封闭段两端打开中央分隔带的开口,原顺行方向车辆通过开口导入另一幅,另一幅车道用锥标隔开,临时作单幅双向车道。每一个开口处必须派足够的专职安全人员看守,确保车辆在导入另幅车道时的安全和畅通,同时还应注意施工车辆进出开口时的安全。
3.连续下坡路段,如正常封闭施工时安全问题难以解决,因此在施工时建议按实际坡长进行封闭,即在坡底平缓段和坡顶分别打开两处开口,原顺行方向车辆通过开口导入另一幅。
七、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高温季节养护安全作业,除应按本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外,尚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养护作业。
2.雨季养护作业应符合系列规定:
(1)应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及时排除作业现场积水。
(2)应在人行道上下坡挖步梯或铺沙、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临时设施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斜和坍塌。
(3)长时间在雨季中养护作业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防雨棚,遇暴风雨时应立即停止养护作业。
(4)暴雨台风前后,应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电、漏雨等现象、应及时维修加固。暴雨台风天气除应急抢险、抢修作业外,严禁进行公路养护作业。
3.雾天及沙尘天气养护安全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应急抢险、抢修作业外、严禁进行公路养护作业。
(2)应急抢险、抢修作业时,应会同有关部门封闭交通,安全设施上应间隔布设黄色警示灯,相邻警示灯间距不应超过相邻交通锥间距的3倍。
4.大风天气养护安全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应急抢险、抢修作业外,严禁进行公路养护作业。
(2)应急抢险、抢修作业时、应防范沿线架设各类设施的高空坠落。
备注:上述标志牌设置以高速公路限速120km/h为例;如高速公路限速为100km/h,取消限速100标志,其他不变。
备注:上述标志牌设置以高速公路限速120km/h为例;如高速公路限速为100km/h,取消限速100标志,其他不变。
备注:上述标志牌设置以高速公路限速120km/h为例;如高速公路限速为100km/h,取消限速100标志,其他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