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公告,对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沥青科技分公司2020年沥青仓储及代加工服务项目进行招标,详情如下:
2020年沥青仓储及代加工服务项目(下称“本项目”)已列入公司年度预算,本项目已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沥青科技分公司(下称“招标人”),资金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
本次所招标的沥青仓储及代加工服务为招标人预计的2020仓储及年沥青供应需求情况结合自有生产线生产情况,对自生产无法满足保供情况下的沥青材料委托代加工,预计需委托代加工沥青材料数量为65000吨,服务期限1年沥青网sinoasphalt.com。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沥青仓储及代加工服务是招标人预计在2019年所需的委外改性沥青加工服务及基质沥青的仓储服务,共设A、B两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合同包或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报价,每个合同包的材料都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单独进行投标报价。
3、规格(或主要参数)、数量:
备注: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改性沥青代加工费用为基质沥青加工至合格的SBS改性沥青生产过程中除基质沥青材料和SBS材料费用以外的一切费用。
4、质量要求:投标人保证生产成品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生产产品的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产品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其它技术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6、交货地点:甲方自提,或因紧急情况下选择由乙方组织负责运输至甲方浙江省内各供应点。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本项目要求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相应合同包要求区域内,有符合环保要求、自有固定的沥青库区及场地,并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租赁厂区或准备中标后临时建设厂区的潜在投标人均不作为招标人要求范围。
1.2乙方应具有或承诺中标后于合同签订完成后两个月内配备本项目的沥青专罐存储,对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环节等,建立监控系统,实时将原材料用量、各种生产工艺技术、质量、生产视频等监控数据实时上传到建设项目动态管理系统。接受招标人、项目指挥部及其委派的驻厂人员对沥青罐、管道、生产过程、生产设备的监控和检查。
1.3投标人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且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和其他技术条件,生产服务基本能满足要求,沥青代加工业绩不少于2万吨,具备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证明文件。
1.4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5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内,具有和所投包件相同或相近的服务业绩,如沥青销售、仓储、代加工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1.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3日— 2020年1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开票资料(word版本)等发送至邮箱:346069948@qq.com ,并在邮件内备注投标联系人姓名、手机、邮箱号。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word版、PDF版各一份)。(无需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汇款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3、招标文件工本费递交形式:银行电汇。
4、招标文件工本费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2)银行户名: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72948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月20日14时15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招采中心开标室。
2、招标人定于2020年1月20日下午14时15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U盘存储)。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等网站发布。
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个合同包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电汇。
3、投标保证金应在 2020 年 1 月 15 日 16 时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2)银行户名: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72948
1、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
联 系 人:樊丹妍
联系电话:0571-86905900 18801759305
2、招 标 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沥青科技分公司
联 系 人:孟珈贝
联系电话:0571-87311325
邮 箱:412478585@qq.com
备注:标书售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方式为招采中心,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方式为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