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于11月15日由省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续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随着经济社会和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全省公路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原有法规规章难以适应新时代建设交通强国的需要。为此,浙江省决定对公路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整合完善,制定《浙江省公路条例》作为全省公路领域的“基本法”,废止《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保留《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两部省政府规章作为必要补充沥青网sinoasphalt.com。
《草案》对公路工作职责、公路安全、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公路的使用与管理、公路的通行和服务作了规定,特别是针对桥下空间的使用、超限运输的管理和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