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沥青网新闻资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国道乐清虹桥过境公路工程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复【2003】2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104国道虹桥过境公路改线工程建设指挥部(下称招标
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施工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工程招标网(
Http://www.cnbidding.com.cn)、浙江招标投标网(
Http://www.cn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
Http://www.zjt.gov.cn) 及温州交通网(
http://www.wzjt.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起点位于虹桥镇龙泽村(104国道桩号K1822+955处,经下村、信岙、山后,跨东干河、东朴湖,终于石矾镇下河头村(104国道桩号K1831+296处),路线全长约8.03公里。设计速度80kn/h,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33米,路幅布置为:中央分隔带宽3.0米+左侧路缘带宽2*0.5米+行车道宽2*7.5米+右侧路缘带宽2*0.5米+侧分带宽2*1.5米+辅车道宽2*4.25米+土路肩宽2*0.75米。主车道路面面层采用5厘米AC-13C沥青砼+7厘米AC-20C沥青砼结构,基层采用34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18厘米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辅车道路面面层采用5厘米AC-13C沥青砼结构,基层采用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18厘米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
本次招标共设3个施工标段:1个路面施工标段、1个交通安全设施标段、1个绿化施工标段。
2.2各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1)路面施工标段:
104国道桩号K1822+955~K1831+296,路线长约8.03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约133740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含面层、基层、底基层)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计划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交通安全设施标段:
104国道桩号K1822+955~K1831+296,路线长约8.03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标志、标线、护栏等的实施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绿化施工标段:
104国道桩号K1822+955~K1831+296,路线长约8.03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苗木种植等的实施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路面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交通安全设施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绿化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的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单位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个或二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7号位(0571-87630298))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园林绿化企业除外)、浙江省重大工程交易登记手册、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路面标段图纸每套售价 2000 元,交通安全设施和绿化标段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办理好承包人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档案登记申办事项,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
Http://www.zmctc.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16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公开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供现场核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姓名为准。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4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三天前缴纳开标日当月的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
Http://www.cnbidding.com.cn)、浙江招标投标网(
Http://www.cn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
Http://www.zjt.gov.cn) 及温州交通网(
http://www.wz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清市104国道虹桥过境公路改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人民路2号4幢205室
邮 编:325000
电 话:0577-61889693
传 真:0577-61889695
联 系 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人: 林女士 电话:0571-89738893 13388582220(温州)
传真:0571-89738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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