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桃铺至五里公路宿松段路面改善工程02标段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2012年11月15日    阅读量:317    新闻来源:中国沥青网  |  投稿

桃铺至五里公路宿松段路面改善工程02标段施工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皖H5j1215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铺至五里公路宿松段路面改善工程02标段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桃铺至五里公路宿松段路面改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桃铺至五里公路宿松段路面改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安庆市桃铺至五里公路宿松段路面改善工程起于宿松县与太湖县交界处(K4+700),途经宿松县高岭乡、长铺镇、五里乡,终点和S213平面交叉(K28+500),全长约23.8km。二级公路,老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改善后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9.0米,其中高岭街道段路面宽12.0米。项目总投资约5700万元人民币(02标段项目总投资约2800万)。

标段

里程(起止桩号)

主要工作内容

02

11.5KM

K17+000K28+500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的资质、财务、业绩要求见下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

资质要求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0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2009-2011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近年(200911日~至今)至少完成1条二级及以上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新改建或改善工程施工且累计里程不小于25km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安徽省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安徽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处于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1114日至20121120(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到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室购买相应标段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12509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分至0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宿松县商贸城3#楼三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次施工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采购招标网(http://www.cnbidding.com.cn安徽交通网http://www.ahjt.gov.cn)、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z.org. cn宿松人民政府网http://www.susong.gov.cn/home/)、宿松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ahssztb.com/、宿松县交通运输局http://www.ssjtys.cn/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桃铺至五里公路宿松段路面改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址:安庆市宿松县园林路

邮 政 编 码:246500

人:郭勇

话:0556-782458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九华山西路1号(桐城南路与九华山路交叉口)

230051

人:孙慧

话:0551-3459269

真:0551-3659428-5103(分机)

8备注

8.1投标人(单位)所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件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单位)负全部责任。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或者由其他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必须提供书面举报材料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核实该投标人(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由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该投标人(单位)相应的行政处罚。

8.2 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人民币,20121241600前提交(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以个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接受。开户名称: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保证金托管账户)。帐号: 17671390003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宿松支行)。

8.3 信用保证金:壹仟万元人民币,在20121241600时前提交(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以个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接受。开户名称: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保证金托管账户)。帐号: 17671390003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宿松支行)。

8.4 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后,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信用保证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将根据工程进度退还信用保证金,工程交工验收后退还全部信用保证金。

20121114

桃铺至五里公路宿松段路面改善工程02标段施工二次招标

投标人基本状况表

单 位 名 称

营业执照有效期

资 质 等 级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的单位

若存在这种情况需填写,不存在无须填写

*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的单位

若存在这种情况需填写,不存在无须填写

本项目联系人

本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单位传真号码

单位公章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人基本状况表》(并加盖单位章),“*”项投标人需如实填写,不得有任何遗漏,如填写资料经查实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此表,并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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