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3线阿三龙至开远岔口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 ||||||||||||
来源:中国沥青网 发布日期:201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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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沥青网新闻资讯】
国道323线阿三龙至开远岔口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23线阿三龙至开远岔口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以云发改基础【2012】22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道323线阿三龙至石扬岔口段改建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国道323线阿三龙至石扬岔口段改建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境内
2.2建设规模:全长约56.71公里
2.3合同段划分、招标内容及计划工期: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为申请本合同段所提供的营运资本(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得少于人民币壹佰万元。
3.1.3业绩要求:2011年12月01日至今曾独立完成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2个及以上,总里程不少于60Km。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2011年12月01日至今未曾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投标人2011年12月01日至今未曾因质量、安全事故,不能实现合同履约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被交通主管部门或业主书面通报。
3.1.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6设备要求:具有满足本项目工程所需的设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 月 9 日至 2015年 3月13 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蒙自市工业园区8号路红河政务大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加盖公司印章的彩色复印件各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整,供投标使用的图纸及工程量固化清单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整,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必须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 14:00 至 14:30 (北京时间)由专人递交至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蒙自市工业园区8号路红河政务大楼),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30 日 14:30 (北京时间)。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要求
由投标人自行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结果的复印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附于投标文件中,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道323线阿三龙至石扬岔口段改建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红河州建水县零公里处 地 址: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商业区C座裙楼
6层
邮 编: 654300 邮 编: 650031
联系人: 李文明 联系人: 程工
电 话: 13577312605 电 话: 13888850636、183884282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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