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芜宣高速公路2012年度沥青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来源: 发布日期:201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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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芜宣高速公路2012年度沥青路面养护工程已由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立项列入年度养护计划,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芜宣高速公路全长56.384公里,于2003年建成通车,随着交通量和重载交通的逐年增加,路面病害发展较快,面层状况相对较差,基层、底基层和路基强度呈现出较快的下降趋势。针对此情况,集团公司决定于2012年对芜宣高速公路宣芜方向病害路段进行改造,彻底改善路面现状,全面提升路面行驶质量和服务能力。 2.2本次施工招标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概况如下: 1、路面加铺工程:
2、 路面病害处治:
2.3本次养护工程施工工期为200天,施工时间为2012年3月10日~9月30日,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的资质、财务、业绩、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见下表,并要求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月19日,1月29日至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楼总工办(161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经投标人工商注册地的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格式附后)、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单位行政职务任职文件原件)、经办人社会保障卡、单位介绍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的施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正本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软皮装)购买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并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2年2月8日上午9:00时 踏勘集中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芜宣高速公路管理公司(芜宣高速公路G5011k6+500芜湖主线站出口处) 考察联系人:熊亮 张志明 考察联系电话:0551-5379038 0553-2289588 5.2标前会 标前会议时间:2012年2月8日下午15:00时 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芜宣高速公路管理公司会议室。标前会上招标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答疑,请投标人派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否则,责任自负。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2月22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楼电教室。 5.3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每个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 500000 * CHINESENUM2 伍拾万元(¥5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同城支票转帐,异地电汇,采用的转帐支票或电汇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的款额,招标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应从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楼财务部(1412室)领取交款凭据,并携带此凭据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人:连俊峰,联系电话0551-5371830。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为统一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开户行、账号(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汇出账号)、联系电话以及由投标人本单位预先开具的已收到招标人退款的收款收据(原件)(盖投标人财务专用章)、介绍信(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6若经查实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提供了虚假资料或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http://www.cnbidding.com.cn/)、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apci.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习友路与香樟大道交叉口南约100米处) 邮政编码:230088 网 址: http://www.apci.com.cn/ 联 系 人:陈维平 杨新苏 电 话:0551-5371865 传 真:0551-5371865 日 期:2012年1月19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需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并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2、以上公证书必须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的公证机关出具,否则不予认可。
(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的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30日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需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并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委托期限必须确保授权委托书在投标有效期满前一直保持有效。 3、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4、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以上公证书必须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的公证机关出具,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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