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八里台工业园区内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 |
来源: 发布日期: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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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1211204120110217 招标备案号:12002011122040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设计[2011]12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八里台工业园区内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 已由 天津市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南发改投资【2011】24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工业园区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为 38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工业园区管理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八里台工业园区内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工业园区,总投资为3800万元,立项中最高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立项中排水管最大管径为1000毫米,无泵房。其中:1、新建道路为沥青砼路面,面积47488平方米;铺设管径800mm的砼承插管排水管道3770米;管径1000mm的砼承插管排水管道4400米;管径600mm砼承插管排水管道400米;管径400mm的砼承插管排水管道320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八里台工业园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本次招标为天津市八里台工业园区内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新修丰泽四大道、建设路、六支路、禄纬路及排水管道工程。立项中最高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立项中排水管最大管径为1000毫米,无泵房。其中:1、新建道路为沥青砼路面,面积47488平方米;铺设管径800mm的砼承插管排水管道3770米;管径1000mm的砼承插管排水管道4400米;管径600mm砼承插管排水管道400米;管径400mm的砼承插管排水管道320米。本工程为概念性设计方案招标,中标单位负责完成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和工地设计服务。 2.4 工期要求:2012年01月25日 至 2012年03月2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12 月19 日 至2011 年12 月23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12月26日至2011年12月3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南环路天地源津九轩6号楼101室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曹广仁(印鉴) 办公地址:津南区八里台镇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300350 联系人:吴国海 电话:28752195 传 真:28752195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青(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南环路天地源津九轩6号楼101室 邮政编码:300350 联系人:张秋玲 电话:13502103872 传 真:28516235-803 日期:2011 年12 月19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受理负责人:石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