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冈县龙凤大道(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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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目的 佛冈县龙凤大道(一期)建设工程经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佛发改[2011]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佛冈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拟通过投标报价、工程所在地区业绩的比较,择优进行评定确定勘察设计承包人。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佛冈县龙凤大道(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2 工程地点:佛冈县城,北接潖江河北岸,南接106国道。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共1公里,路基宽52.8米,采用18厘米厚的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路面24610平方米(含非机动车道),大桥1座,中桥一座,涵洞3道,平面交叉6处,土方约15.27万方。工程建安费约7862万元。 2.4 资金来源:佛冈县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2.5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现场设计服务与技术指导。 3. 投标资格 3.1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测量或岩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为本专业高级工程师。 3.3 本市外投标企业须到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科办理登记方可报名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 4. 公告及报名时间和地点 4.1公告时间为 4.2报名地点:佛冈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八楼佛冈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805室)。 5. 报名资料 申请人必须到佛冈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核): a.报名申请表(可在清远市建设局信息网 www.qyjs.gov.cn 招标公告栏下载参考); b.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c.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d.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是联合体中牵头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e.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f.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g.有效注册备案登记;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 6. 报名费用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 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咨询联系人: 高 生(业主):0763-4275079 林 生(代理):0763-6882667 传真:0763-6880667 招 标 人:佛冈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