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洪山管理局大院及入口道路改造工程 |
来源: 发布日期:20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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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开福区洪山管理局委托,对洪山管理局大院及入口道路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批准文号开发改发[2011]107号),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纸已全部完成,项目资金已到位,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工程概况: ①项目名称:洪山管理局大院及入口道路改造工程; ②建设规模:该项目改造内容包括新建总建筑面积163平方米、层高3.9米的东大门和南大门传达室,铺筑总面积3600平方米的沥青砼路面院内道路以及新浇入口道路,投资估算约为96万元。 ③招标范围:主要是对开福区洪山管理局大院及入口道路进行改造施工(具体的范围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④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⑤资金来源:自筹; ⑥工 期:30天; ⑦保修承诺: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⑧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综合评估法I投标报价评审计分方法见附表5(1){}(采用总价评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项目负责人要求有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2008年11月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具有类似工程经验(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③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④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⑤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投标前须到长沙市建委市场处办理入长备案手续,并由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行政管理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以及拟任该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⑥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对该项目投标。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⑧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由法人承诺的项目部关键岗位全体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3、投标保证金: ①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含)将投标保证金2万元,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②专用帐户名: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长沙开福农村合作银行上大垅支行先福分理处],账号[8008 1110 0034 1640 8012]。 ③开标时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2日至2011年12月21日在网上下载或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59号建鸿达现代公寓南楼14楼 联系人:姚洁 电话: 0731-84808266 15974198414 5、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①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1年12月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疑问以匿名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人邮箱(23427859@qq.com),过期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2日上午9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政府二办公楼三楼建设局310室。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及联系方式: ①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工程招标网、开福区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②招标代理: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59号建鸿达现代公寓南楼14楼 联系人:姚洁 电话/传真: 0731-848082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