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重新公告) 标段编号: BNJ100107-11SG 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火车站北站房和北广场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0]12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80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8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南京火车站北站房和北广场建设工程沥青砼铺装施工 2、工程地点:南京火车站北广场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45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红山南路道路工程、世纪东路跨线桥工程和黄家圩路拓宽改造工程沥青砼铺装施工及保修。其中红山南路道路工程含隧道工程,长660m,断面形式布置为双洞,单洞截面积约为90~200㎡;世纪东路跨线桥单跨约50 m。 10、工程规模:长度:1540 m;宽度:64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至 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8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其中其他条件为: (1)投标申请人企业及主要企业负责人(指资质证书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无犯罪记录,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本工程所在地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2011年3月至2011年8月投标申请人为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否则资格申请将被拒绝。 (3)投标申请人应自有沥青砼拌合设备和摊铺设备(必须提供相应设备购置发票供审核)。 (4)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绩及招标公告中资审合格条件所列的相关原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细则: 一、总则 本次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第89号令、七部委第12号令、参照苏建招【2001】385号、苏建法【2004】229号文、苏建招【2009】140号文、苏建招[2010]333号文、宁政发【2009】49号文、宁建规字【2009】1号文有关条款及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的。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类似工程业绩逐项打分,进行综合评审。本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形式,具体分值详见本细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取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靠前。 二、分值分配(满分100分) (一)投标报价75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通用部分(满分6分) 2、施工组织设计专用部分(满分12分) 3、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部分(满分2分) (三)类似工程业绩5分 三、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 (满分75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建招[2010]333号文”附件三的方法一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以高于最低控制价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得满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0.3分,依此类推,不足部分按插入法计分(保留两位小数)。 (二)施工组织设计 (满分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通用部分(满分6分) 1)建立健全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2分) 具体打分细则为:优,得2.0分;良,得1.6分;中,得1.2分;差,得0.8分;无,得0分。 2)编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2分)。 具体打分细则为:优,得2.0分;良,得1.6分;中,得1.2分;差,得0.8分;无,得0分。 3)制定施工进度、质量、治污减排、环境保护、安全和文明施工及保障措施(2分) 具体打分细则为:优,得2.0分;良,得1.6分;中,得1.2分;差,得0.8分;无,得0分。 2、施工组织设计专用部分(满分12分) 1)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编制合理可行的沥青砼生产专项方案,要求投标人在专项方案中根据本项目工程量、工期安排,结合自身生产能力,对沥青混凝土生产方案进行详细分析。(4分) 具体得分:专项方案中未编制沥青砼生产方案的或编制的沥青砼生产方案不可行的,得0分;沥青混凝土生产方案一般,得2.4分;沥青混凝土生产方案较好,得3.2分;沥青混凝土生产方案详细、完整、可行性强,得4分。 2)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编制合理可行的沥青砼运输专项方案,要求投标人在专项方案中根据项目所处位置及拌合站的位置,合理配置运输车辆,选择最优运输路线,对运输路线的交通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4分) 具体得分:运输方案不能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或专项方案中未编制保障措施的或编制的保障措施不可行的,得0分;运输能力、路线选择、交通情况分析及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一般,得2.4分;运输能力、路线选择较好,交通情况分析较为准确、详细,提出相应保障措施较好,得3.2分;运输能力强、路线选择最优,交通情况分析准确、详细,提出相应保障措施可行性强,可靠性高的,得4分。 3)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编制合理可行的沥青混凝土摊铺专项方案,要求投标人在专项方案中对沥青混凝土摊铺方案进行详细分析。(4分) 具体得分:专项方案中未编制沥青砼摊铺方案的或编制的沥青砼摊铺方案不可行的,得0分;沥青混凝土摊铺方案一般,得2.4分;沥青混凝土摊铺方案较好,得3.2分;沥青混凝土摊铺方案详细、完整、可行性强,得4分。 3、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部分(满分2分) 1)项目经理系统陈述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1分) 具体打分细则为:评委根据其陈述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为优、良、中、差,分别对应的得分为1、0.8、0.6、0.4分。 2)项目经理针对评委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配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工艺、等问题进行回答。题目为两个,每个题目分值0.5分。 具体打分细则为:评委根据其回答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为优、良、中、差,分别对应的得分为0.5、0.4、0.3、0.2分。 (三)类似工程业绩(满分5分) 2008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沥青砼施工工程的得5分。(时间以合同中开工日期为准) 注: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等候,应随身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备查。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陈述及答辩。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综合评估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委派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到达开标现场,招标人当场核验投标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和建造师证书原件。投标人未委派投标项目经理达到开标现场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投标项目经理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中国工程招标网(http://www.cnbidding.com.cn)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10-31 8:30到 2011-11-4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4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应天大街584号 代理机构地址: 招标人邮编:210006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025-52429449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雍春红 周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52472742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监理类、招标代理类请按照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要通知”栏目中的“关于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025-8278188;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278235;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