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强制隔离戒毒所和谐社区道路场地沥青铺设工程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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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和谐社区道路场地沥青铺设工程已经2011年4月29日所党委会议纪要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单位为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建设地点: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3工程投资:约90万元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施工能力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道路施工专业承包或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若为外省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滇备案许可证。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1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且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其投标被拒绝。 3.4.2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投标的,其投标被拒绝。 3.5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27日至2011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国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楼)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此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图纸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17日09 时 00 分,地点为安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中华路中段135号安宁市建设局二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7日上午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安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中华路中段135号)开标,投标单位届时应派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代表准时出席,否则投标书无效。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太平镇 联系人/电话:范 帅 /1370060028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楼 联系人/电话/传真:顾冬梅/0871-8697642 开户行/账号:交行安宁市湖滨路支行/5510 7832 5018 0100 12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