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东市区东入口人民东路东延北半副快车道等粗粒式沥青摊铺工程招标公告
1.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启东市区东入口人民东路东延北半副快车道等粗粒式沥青摊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人民东路东延、人民东路东延A匝道和民乐路连接线、惠阳路(人民路至民乐路段)。
(2)工程规模:估算投资2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年11月至 2011年12月。
(4)工   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并一次性通过合格标准验收。
4. 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该工程壹个标段的资格后审及投标,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单位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
人民东路东延北半副快车道、慢车道、西侧A匝道;人民东路东延A匝道和民乐路连接线;惠阳路(人民路至民乐路段)共五个项目的粗粒式沥青摊铺。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企业资质及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或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认定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取得良好信誉;
(10)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取得良好信誉;
(11)已入库并经公示的投标单位,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与入库资料相一致;已办理入库手续未公示的投标单位,出具的银行汇票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与资格审查材料中的企业开户许可证(且账号为基本账号)一致;
(12)投标企业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13)投标文件中内容必须真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7.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1年 11月 14 日 9 时 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并在2011年 11 月 14 日 9 时 0 分开标,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与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标书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 不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8.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需要答疑的,在2011年 11 月 3 日16时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不记名形式发入网上答疑信箱,经整理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第10条的相关网站上公布需澄清的内容,答疑信箱为:jsqdztb@vip.sohu.Com。
9.特别提示:
①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三日前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递交企业入库资料(具体内容与表式可从http://www.qdztb.com/tzgg/1318.htm下载),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招标文件、答疑网址: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qdztb.com“在线答疑”、“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栏目
中国启东网招投标栏目http://www.qidong.gov.cn“采购与招投标”栏目
11.招标人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公园中路842号
联系人:戴  新          联系电话:0513-83313293          邮编:226200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建设中路618号
联系人:陈佩芬          电话/传真:0513-83248588         邮编:226200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10月26日至2011年11月1日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201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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