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如皋市市政工程沥青材料、摊铺施工招标公告(2011zb266) |
来源: 发布日期:201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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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有 如皋市市政工程沥青材料、摊铺施工 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1、项目地点及规模:大司马南路、宣化南路、惠隆路、政法路、志颐路、皋南路、丰乐路沥青材料采购及摊铺施工(AC-13C细粒式沥青砼、AC-16F中粒式沥青砼、AC-20F中粒式沥青砼),道路面积约94873平方米,总投资约1150万元。 2、计划开、竣工日期:2011年9月20日—2011年12月30日。 3、本招标项目共发 壹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壹 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必要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市政公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企业自有沥青拌和机械2000型以上,报名时提供设备清单并加盖公章。 ⑤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⑧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生产、施工、检测、试验设备清单; (7)企业及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 。 上述证件提供复印件,原件带来核对。使用《备案资料证明书》的企业,须带单位介绍信、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本人业绩证明原件。报名时,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由投标经办人(必须是报名时所登记的经办人)或项目经理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来招投标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发放。 6、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 9 月 20 日8:00至17:00时(工作时间),地址: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朱健 联系电话:0513-87610294 传 真:0513-87199018 招标人(盖章):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