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火车站北站房和北广场建设工程沥青砼铺装施工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重新招标)
 
 
  标段编号: BNJ100107-11SG 
 
 
 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火车站北站房和北广场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0]12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80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8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南京火车站北站房和北广场建设工程沥青砼铺装施工
 
 2、工程地点:南京火车站北广场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4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红山南路道路工程、世纪东路跨线桥工程和黄家圩路拓宽改造工程沥青砼铺装施工及保修。其中红山南路道路工程含隧道工程,长660m,断面形式布置为双洞,单洞截面积约为90~200㎡;世纪东路跨线桥单跨约50 m。
 
 
 10、工程规模:长度:1540 m;宽度:64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9月1日至
 2011年9月7日止,上午0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评标细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投标申请人自身需具有符合本工程规模及工期要求沥青砼拌合、运输和摊铺能力及养护设备(本工程沥青混凝土总需求量约为 40086 吨,根据现场施工要求,红山南路道路工程集中摊铺时间仅约 20天左右,生产能力至少需达到每小时 120T及以上。其中20%沥青摊铺量将在2011年10-12月上旬分段进行施工,剩余沥青在2011年12月中下旬集中摊铺,留上面层与世纪东路和黄家圩路沥青砼在1-2年后2个月内摊铺完成。)
1)符合本工程施工的沥青混凝土生产能力,提供拌合设备发票及拌合能力说明书;
2)符合本工程施工的沥青混凝土运输条件,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明确使用的车辆型号、吨位及数量,提供运输设备发票;
3)符合本工程施工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能力,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明确使用的摊铺设备型号、数量,提供运输设备发票。
2、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的2011年1月至2011年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反映出缴费单位、个人姓名、缴费月份),否则资格申请将被拒绝。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委派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到达开标现场,招标人当场核验投标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和建造师证书原件。投标人未委派投标项目经理达到开标现场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投标项目经理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4、开标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应委派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所列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携带企业本人身份证和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6、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中国工程招标网(http://www.cnbidding.com.cn)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9-1 9:00到
 2011-9-7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3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应天大街584号
 
 代理机构地址:
 
 
 招标人邮编:210006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025-52429449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雍春红 周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52472742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监理类、招标代理类请按照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要通知”栏目中的“关于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025-8278188;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278235;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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