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射阳县兴桥镇兴盛大道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射阳县兴桥镇兴盛大道道路工程,经射阳县兴桥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现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组织该道路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射阳县兴桥镇新镇区人民路南侧
    2、工程内容:沥青砼道路、石料路牙、蘑菇石花池、雨水管道等
    3、合同估算价:约380万元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9月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拟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资格后审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保证金被没收。

    三、根据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四、工程付款办法:0:5:3:2模式
    (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中标价的50%工程款;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四)工程款支付一律汇至承包人基本存款帐户。

    五、投标与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与履约保证金数额:50万元
    (二)投标与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三)投标与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帐户;
    (四)未中标保证金退还:所有应退还的投标与履约保证金退还(无息)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五)中标人的保证金定标后全部作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六)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交纳。

    六、评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

    七、投标报名
    (一)投标报名时间 :2011年8月26日至2011年9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星期假日除外)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三)投标报名条件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预缴综合服务费:7500元(不是中标候选人,在定标后予以退还;是中标候选人的,待中标合同签订后予以结算)。
    (四)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五)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八、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九、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8月26日—2011年9月1日。

    招标人:射阳县兴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射阳县兴桥镇
    负责人:谷一伟
    联系人:高德春      鲍德惠       
    联系电话:13770185348   18962069692   0515-827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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