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黄山至奇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黄山至奇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公路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和奇台县境内,路线起点K0+000接乌鲁木齐至大黄山高等级公路幸福路口互通,终点K112+396位于省道S303线三个庄子西侧,主线建设里程长度112.396Km。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车速为120Km/h,路基宽度为28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本次招标的土建工程第2-7合同段施工路段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主要包含波形梁钢护栏390288m,单柱式交通标志81个,双柱式交通标志207个,路面标线114768㎡等工程内容。

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计划工期为:2011103日开工,2012815日交工,总工期318日历天。

2.2本次招标为大黄山至奇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土建工程第2-7合同段施工路段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各标段独立招标(具体内容见下表),招标范围为:波形梁钢护栏、隔离栅、桥上防护网、标志、标线、防眩板、隔离墩、里程碑、公路界碑、百米桩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标段

对应土建工程合同段

起讫桩号

公路

等级

路线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DQJA-1

234合同段

K16+477-K68+000

高速公路

51.523

波形梁钢护栏、隔离栅、桥上防护网、标志、标线、防眩板、隔离墩、里程碑、公路界碑、百米桩等

DQJA-2

567合同段

K68+000-K114+930

高速公路

46.93

波形梁钢护栏、隔离栅、桥上防护网、标志、标线、防眩板、隔离墩、里程碑、公路界碑、百米桩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和满足相应的资质、财务、业绩和信誉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和信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内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行了新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与其一级子公司,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819日至201182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分至1330分,下午1600分至1930(北京时间,下同) (注: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注: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标段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的标段一致,且投标人对所申请的标段不得调整。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图纸每标段售价2500元,每标段报价软件售价5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标段售价500(注:招标文件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请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18291030分,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六楼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9141200,投标人应于当日930分至12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外国专家接待服务中心会议中心2楼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996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www.cnbidding.com.cn)、中国交通报、《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

    址:北京市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塔楼21

  编:830049   

    编:100037

联系人:史永寒、郭勇

联 系 人:石开云、李海涛、杨程

  话:0991-5283310  

    话: 0991-5862633010-6899137018999834760

  真:0991-5283405

    真:0991-5862633010-68991398

 

 

 

行政监督:0991-52810095281012

 

纪检监督:0991-5281408  (交通运输厅)

 

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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