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顺德区大良云近东区锦上东路工程 |
| 招 标 人 |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 项目审批部门 |
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
批文编号 |
顺府办函[2011]233号 |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 公告时间 |
2011年08月17日 上午 08:30 起共5工作日 |
公告编号 |
GSL-201108160247 |
工程概况与 招标范围 |
项目估价 |
2436(万元)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工期(天) |
365日历天 |
工程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云近东区 |
工程概况:拟建锦上东路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云近东区,路线呈东西走向,连通海山路和滨河路,全长562m,按城市支路Ⅰ级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40 km/h,道路控宽 35m,工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招标范围:顺德区大良云近东区锦上东路工程的施工,包括道路、桥梁、绿化、照明、交通、排水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必须取得佛山市(区)建设局核发的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企业在2008年6月1日至今 [以竣工(交工)验收报告上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工作[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施工合同、竣工(交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若有),提供的资料必须能够证明该工程造价的量值];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6.1 必须是已注册的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广东省外注册的必须为已注册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 6.2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6.3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7、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4)最近一年有骗取中标、或最近六个月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以网上公示或行政处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下载文件 |
| 资格审查方法 |
1、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投标报名 和招标文 件的获取 |
1.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投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 2. 投标人必须以现金缴费方式缴交招标文件工本费到以下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唐雯; 账号:44- 4226 0110 0084 081,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凭银行回单到交易中心窗口换取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及光盘;发票须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凭收据到招标代理处换取。。 3.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
| 发售时间 |
2011-08-17 08:30:00~2011-08-23 17:30: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 |
| 发售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
| 收费标准 |
每份人民币500元 |
投标文件 的递交 |
截止时间 |
2011年09月08日 上午 09:30 |
| 地 点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招标相关内容 |
评标方法 |
A+B值法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20万元,形式为 现金;信誉保证金:50万元,形式为 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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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区市场管理站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3、在收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必须到现场并接受身份验证。 (1)已进行指纹采集的投标人可采用指纹签到验证; (2)暂未采集指纹信息的投标人可采用现场书面签到,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检查核对。 上述人员除投标员外,其余人员的身份经核实后即可离场。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核对的,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合同专用条款、评标办法 |
| 其他事项 |
1、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
| 招 标 人 |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季少嘉 |
授权委托人 |
李工 |
| 传真 |
|
联系电话 |
0757-22836887 |
| 地址 |
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4楼 |
邮政编码 |
52830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郭昕 |
联系人 |
何裔栋 |
| 传真 |
0757-82301809 |
联系电话 |
0757-82298632 |
| 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后栋 |
邮政编码 |
528000 |
| 招标监督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联系电话 |
0757-22836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