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知识城北起步区KN1-2号路道路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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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穗开管办[2010]57号 批准,并且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现对知识城北起步区KN1-2号路道路市政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知识城北起步区KN1-2号路道路市政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联系人:符工 联系电话:28068837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82119727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5814840306 廖工 联系电话:02081814623-631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111245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萝岗九龙镇 四、项目概况: KN1-2线工程东西贯穿中新知识城北起步区,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为50米,双向六车道,路面结构为沥青路面,道路全长约3.297公里,包括道路、综合管沟、排水、供水、供电、路灯、通信、交通、桥涵等工程,路面结构为沥青路面。其中,桥梁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箱梁,桥长105.08m,跨径组合为:(27.5+42+27.5)m,全桥宽57m,最大单跨跨径为42 m,综合管沟为钢筋混凝土箱涵结构,截面尺寸4500*8000mm,长2240米。本次招标不包含凤凰五路和凤凰五路下的综合管沟。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本工程只划分为1个标段,包括知识城北起步区KN1-2号路道路市政工程范围内的道路、桥涵、人行地下隧道、交通设施、路灯照明、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电力管沟(不含电缆)、通信管沟(不含电缆),全长3.297公里,含综合管沟和一座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梁桥箱梁,工程造价约42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不包含凤凰五路和凤凰五路下的综合管沟。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1年7月26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1年7月27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萝岗交易部(广州市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注: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5、①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81号)的意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①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7、投标人自2009年3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造价金额为7000万或以上(造价金额及日期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业绩信息库显示的中标金额及竣工日期为准)的城市道路工程或城市桥梁工程或城市隧道工程(不含轨道交通工程)】。在投标报名时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业绩信息库的记录资料,即提交业绩信息记录公示网页的打印件(或其复印件、扫描版电子文件),以及业绩信息库中该业绩信息记录公示网页的具体网址链接。 注:(1)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资格预审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2)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在投标人信息录入时,将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交易管理系统对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进行自动初步筛查,凡企业资质信息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信息将不能录入。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中明确主办方并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jh.getdd.gov.cn/bljl/bljllist.asp)上公布名单为准。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20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20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四份,一份正本三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按《关于指定发布招标公告媒体的通知》(粤计法【2003】806号)发布,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省发改委指定媒体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4-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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