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晶路、新光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连云港连云新城示范区填海造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LYGK201011002
工程名称 连云港连云新城示范区填海造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人名称 中交(连云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连云港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连云新城
工程规模 连云新城开发总面积995公顷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LYGK20101100214 汇晶路(朐州路~大港路)(含一号、二号桥)、新光路(滨湖桥~朐州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 15200 2011-8-3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401室
公告发布日期 2011年7月18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1年1月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6年12月31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1年7月1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1年7月2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1、 中交 ( 连云港 ) 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 连云新城示范区填海造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 市政与公路工程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连云新城的第四、五、七住区开发总面积995公顷、其中用地541.45公顷; 本次招标工程规模: a、 汇晶路(朐州路 ~ 大港路)全长 2609.926m ,道路红线宽度 50m ; b、 新光路(滨湖桥 ~ 朐州路)全长 1195.699m (不含泻湖大桥),道路红线宽度 50m ; c、 汇晶路一号桥全长 33m ,孔跨布置为 10m +13m+10m ; d、 汇晶路二号桥全长 33m ,孔跨布置为 10m +13m+10m ; (3)招标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桥梁为钢筋砼结构、道路为沥青砼 (4)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 汇晶路(朐州路 ~ 大港路)(含一号、二号桥)、新光路(滨湖桥 ~ 朐州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 ; (5)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6)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筹、 已落实 ; (7)工程建设地点为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 (8)计划开工日期 2011 年 9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3 年 3 月 1 日,工期 548 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相应市政公用工程及公路工程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 汇晶路(朐州路 ~ 大港路)(含一号、二号桥)、新光路(滨湖桥 ~ 朐州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一级 资质。本工程拒绝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伍佰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汇晶路(朐州路 ~ 大港路)(含一号、二号桥)、新光路(滨湖桥 ~ 朐州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11 年 8 月 1 日 17 时以前送至 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办事处 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11 年 8 月 3 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附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 2、外地企业入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 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4、未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省辖市建设(建筑)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出具的建造师执业证明(外省企业由企业所在省级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5、资格预审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外市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人所属地地市级以上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行政章)证明该投标人所派出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的证明,原件放入资格预审文件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 6、本工程资格预审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须同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和可选条件即为资格预审合格,招标人将通知所有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七)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八)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工程设定的可选条件为:近五年须施工过类似(单个标段造价在1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 7、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20分;(2)投标报价70分;(3)投标报价合理性(扣分项4分);(4)类似工程业绩10分;(5)信誉2分。要求投标的项目经理开标时提供身份证在开标时准时出席,并在评标环节进行陈述及答辩。 8、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9、执行苏清欠办(2007)13号文,苏清欠办(2008)13号文,苏清办[2010]13号文及连清办(2011)9号文。 10、依据连建管【2011】72号文、连建管〔2011〕110号及苏建规字【2010】7号文的规定,外省、外市企业凭《核验书》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参加工程的招投标活动。 11、依据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并注明执业证号,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12、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前来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13、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相关规定如:第十八条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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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连云港市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楼1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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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希林
传真 0518-82308500

电话

0518-85168555
邮编 222042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1年7月18日 至 2011年7月22日 ,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401室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1年7月18日 至 2011年7月22日 ,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 分,下午 14 时 0 分至 17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401室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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