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丰创意广场中间道路(江东北路—滨江大道)工程初步设计获批复 |
来源: 发布日期:201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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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要求批复和丰创意广场中间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函》(甬建函〔2011〕2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本工程的初步设计。现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标准 和丰创意广场中间道路(江东北路—滨江大道)工程位于江东区,东起江东北路,西至滨江大道。本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计算行车速度为30公里/小时,车行道路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花岗岩道板铺装,路面设计荷载为BZZ-100。 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雨水管、污水管、给水管、配套绿化、路灯、电力沟、交通环卫设施等。 (一)道路工程 本工程道路长210米,标准路幅宽度为20米,标准断面布置为:3.0米人行道+14.0米车行道+3.0米人行道。和其他道路交叉口断面根据交通组织设计进行渠化处理。 (二)管线工程 新建DN400-DN600的雨水管约185米;新建DN300的污水管约124米;新建DN100-DN300给水管约274米。 通信、电力、燃气等管线同步配套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三)附属工程 道路交通组织管理设施、路灯、环卫垃圾箱、路名牌及道路配套绿化工程一并实施,同步建成。 (四)本工程占用国有土地约4177平方米。 (五)同意节能措施方案。 二、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489.86万元,其中工程费457.80万元,前期费经市建委初步审核为1032.06万元,最终以审计结论为准。 资金来源:由市城建资金筹措解决。 三、项目实施建设周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5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