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省道S108线璧山段升级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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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108线璧山段升级改造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108线璧山段升级改造工程 已由 璧山县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璧山县交通局,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省道S108线璧山段升级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青杠、来凤、马坊。 2.3 工程规模:约19公里,投资约7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青杠至来凤段80个日历日,来凤至马坊段120个日历日。 2.5招标范围:省道S108线璧山段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3.1.2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其提出投标申请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且是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在职员工。 3.1.4 投标人2007年1月1日-2010年12月30日已完工至少有2个(含2个)以上的类似的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或市政沥青道路工程业绩,且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不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14日起,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sggjy.com)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同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售后不退。投标人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5.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工程招标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县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胜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璧山县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凯旋路98号银行大厦22-3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孟江 电话: 023-41415017 电话:023-63811756 传真:023-63828327 2011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