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市2011年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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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15兰贺线(江山段)2011年路面大中修工程、江山市205国道江山段2011年应急养护工程、江山市干线公路破板修复工程、江山市2011年公路大中修工程、江山市2010年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江山市2011年安保工程(包括桥栏杆改造)、江山市2011年危桥改造工程、江山市2011年205国道上边坡处治工程、江山市205国道枫林关节点工程、江山市2011年水毁修复工程、江山市2011年站房改造工程等养护工程分别由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以衢市公路〔2011〕15号、衢市公路〔2011〕50号、衢市公路〔2011〕63号、浙财建〔2010〕245号、衢市公路〔2011〕24号、衢市公路〔2011〕31号等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 江山市公路管理段 ,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助、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江山市公路管理段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江山市招投标信息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段,主要为: 1、S315兰贺线(江山段)2011年路面大中修工程实施范围为K112+700-K121+000(逐段),计单幅5.8公里,工程按平原微丘一级公路标准进行路面大中修改造。主要施工内容为铣刨沥青上下面层,对基层病害处理后重新罩面12cm。 2、浙江省江山市205国道江山段2011年应急养护工程实施范围为K1827+600-K1845+100(逐段),计双幅8公里,工程按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标准进行路面大中修改造。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铣刨4cm沥青上面层,对病害处理后重新罩面6cm。 3、江山市干线公路破板修复工程:315省道衢江公路逐段破板修复15000平方米;205国道K1770-K1814逐段破板修复35000平方米。 4、江山市2011年公路大中修工程:S221江溪线0K+000-17K+890逐段破板修复20000平方米、淤八线0K+000-10K+778逐段破板修复5000平方米、淤八线6K+000-9K+000路面碎石化加铺沥青砼面层3公里、大花线3K+150-5K+549老沥青路面处理后加铺22cm抗折强度4.5Mpa水泥砼面层、江青线30K+200-33K+100沥青路面大修2.9公里、江青线0K+000-30K+200逐段破板修复10000平方米、清南线18K+000-29K+300逐段破板修复5000平方米;峡岭线0K+000-21K+890逐段破板修复4000平方米、小贺线4K+000-8K+067逐段破板修复6000平方米。 5、江山市2010年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溪东线、枫二线,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标志增设424块、部分路段标线的施划200平方米。 6、江山市2011年安保工程(包括桥栏杆改造):江碗线、清南线、模双线、枫二线、塘龙线等线路及县道部分桥栏杆改造,主要工程量为安装钢质护栏11.5km,砼护栏5km。 7、江山市2011年危桥改造工程:大溪滩大桥(大上线)、英岸大桥(205线)、模溪淤桥(贺峡线)、峡口大桥(峡岭线)维修,下柴桥(清南线)、小清湖桥(小贺线)、猫形桥(碗白线)拆除重建。 8、江山市2011年205国道上边坡处治工程:205国道1775.5K、1830.4K2处边坡处治,面积5500m2。 9、江山市205国道枫林关节点工程:防古城墙、绿化、停车场建设等。 10、水张线文明公路创建工程:绿化、边沟、节点整治、破板修复等。 11、2011年水毁修复工程、江山市2011年站房改造工程等还未发生或还未确定的公路养护工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施。 (2)本次招标共分1个监理标段。 监理标段:S315兰贺线(江山段)2011年路面大中修工程、江山市205国道江山段2011年应急养护工程、江山市干线公路破板修复工程、江山市2011公路大中修工程、江山市2010年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江山市2011年安保工程、江山市2011年危桥改造工程、江山市2011年205国道上边坡处治工程、江山市205国道枫林关节点工程、水张线文明公路创建工程、2011年水毁修复工程、江山市2011年站房改造工程等全部工程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期29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5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历、业绩和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施工监理标段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个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11日至2011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递交至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电话0570-4031930。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山市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山市公路管理段 招标代理机构: (无) 地 址:江山市市区南门路1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324100 邮 编: 联 系 人: 刘 琦 联 系 人: 电 话: 0570-4021132 电 话: 传 真: 0570-4025711 传 真: 2011 年 7 月 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