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道303线阿其乌拉至锡林浩特段二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道303线阿其乌拉至锡林浩特段二级公路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及交通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包括国道303线阿其乌拉至锡林浩特段二级公路养护工程、种马场连接线工程、安快物流园区连接线工程。
2.2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① 国道303线阿其乌拉至锡林浩特段二级公路养护工程
本项目公路为二级公路,起点位于国道303线锡盟锡林浩特市与赤峰市克旗交界处的阿其乌拉,起点桩号K1139+350,途经白音锡勒牧场、锡林浩特砖瓦厂,终点接锡林浩特市南二环路,终点桩号K1215+600,全长76.25公里。本项目对现有公路进行养护修缮,恢复原有服务功能,不提高技术等级。其中K1213+980(锡市东郊收费站广场东侧)~K1215+600(终点)段长1.62公里路况良好,路面基本上没有破坏现象,考虑直接利用。
② 种马场连接线工程
种马场连接线全长0.956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测设,设计行车20公里/小时;路基宽6.5米,路面宽4.5米;路面结构采用16cm普通水泥混凝土面层+16cm石渣垫层。
③ 安快物流园区连接线工程
安快物流园区连接线全长1.616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测设;路面宽度分别为18米、12米、和8米;路面结构采用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20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1年8月1日,交工日期:2011年8月31日。
2.3标段划分:全线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编号

标段起讫桩号

主要工程

内容

长度

资质要求

土建工程

TJ

K1139+350~

K1215+600

养护工程

76.25公里

具有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种马场连接线

0.956公里

安快物流园区连接线

1.616公里

交通工程

JTGC

K1139+350~

K1215+600

交通工程

76.25公里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种马场连接线

0.956公里

安快物流园区连接线

1.616公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标段划分表中要求的资质,在过去五年内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2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4日至2011年7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一楼公路科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手机号)、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土建工程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交通工程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1年7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纪检委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电    话:0479-8237296
邮    编:0260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邮    编:026000
电    话:0479-8253553
传    真:0479-8253553
联 系 人:布 和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6509189
联 系 人:张晓东
网    站:www.nm-highway.com


                                                         二O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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