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杭锦后旗2011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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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杭锦后旗2011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年度建议计划,项目业主为杭锦后旗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国家补助投资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为内蒙古远思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本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杭锦后旗境内,共12条线路,合计总里程113公里。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6.5米,路面宽3.0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AC-13)面层,桥涵与路基同宽。各路线名称如下: ⑴ 丰产七组—丰产三组四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长度:5.3公里; ⑵ 蒙海八组—和平六组四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长度:12公里; ⑶ 民丰三组—民丰九组四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长度:9.6公里; ⑷ 双建二组—双建五组四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长度:8.3公里; ⑸ 永进四组—和平五组四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长度:10.9公里; ⑹ 果树场—黄河村一组四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长度:10.2公里; ⑺ 民建八组—民丰六组四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长度:13.6公里; ⑻ 民建八组—新丰六组四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长度:8.9公里; ⑼ 新丰六组—联增三组四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长度:12.5公里; ⑽ 八一三组—朝阳四组四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长度:9.7公里; ⑾ 晨丰三组—城西七组四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长度:8.3公里; ⑿ 蛮会三组—蒙汉一组四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长度:8.2公里。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 7 月 7 日,交工日期:2011年 10 月 7 日。 2.3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划分4个标段,标段划分数据见下表: 标段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里程(km) 合计 A YS-GL-1014-HJHQ01 丰产七组—丰产三组 5.3 26.9 蒙海八组—和平六组 12 民丰三组—民丰九组 9.6 B YS-GL-1014-HJHQ02 双建二组—双建五组 8.3 19.2 永进四组—和平五组 10.9 C YS-GL-1014-HJHQ03 果树场—黄河村一组 10.2 45.2 民建八组—民丰六组 13.6 民建八组—新丰六组 8.9 新丰六组—联增三组 12.5 D YS-GL-1014-HJHQ04 八一三组—朝阳四组 9.7 21.7 晨丰三组—城西七组 3.8 蛮会三组—蒙汉一组 8.2 合计 113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公路路面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在过去五年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通过办法采用合格制。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土建施工招标的 2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只允许中 1个标。 3.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6 月 9 日至2011年 6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杭锦后旗交通局会议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限施工合同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手机号)、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土建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3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6月 29 日上午9: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3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杭锦后旗交通局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投标担保人民币伍万元。投标担保必须在 2011年 6月 28 日16:00时前,按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要求汇入指定账号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工程招标网(http://www.cnbidding.co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锦后旗交通局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交通局 邮编:015400 联系人:孟晨燕 电话:0478-6623803 传真:0478-6623803 招标代理:内蒙古远思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南二环金桥开发区首府国际公馆A座三单元404室 邮编:010070 联系人:赵磊 电话:0471-4505022 传真:0471-4505022 电邮:nmwhzb@126.com 内蒙古远思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 6 月 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