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宁城县汐子镇镇区道路(二期)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
来源: 发布日期:201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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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城县汐子镇镇区道路(二期)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城县汐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于镇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宁城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城县汐子镇镇区道路(二期)工程位于宁城县汐子镇政府所在地,全长420米,本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面宽15.0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计划工期:2011年6月至2011年8月。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排水等工程。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将该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招标合同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部或建设部建筑管理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路基工程(最近三年的一年中,曾在一个合同项下成功完成5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路基工程施工)、路面工程(最近三年的一年中,曾在一个合同项目下成功完成2万平方米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 内蒙古宁城县天义镇铁西交通运输局综合办公楼三楼宁城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6月9日9:0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至9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宁城县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中国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城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宁城县天义镇铁西 邮 编:024200 联 系 人:张万生 赵清华 电 话:0476-4263577 4260317 传 真:0476-4261036 2011年5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