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灌阳(永安关)至全州(凤凰)公路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西灌阳(永安关)至全州(凤凰)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016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广西凤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基金、广西财政专项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专项基金和广西财政专项资金约占总投资的35%,其余为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西凤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灌阳(永安关)至全州(凤凰)公路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灌阳(永安关)至全州(凤凰)公路路线起于灌阳县文市镇永安关(湘桂界),接厦门至成都高速公路湖南省宁远至道县段高速公路,经文市、新圩、石塘,止于全州县凤凰乡三里村附近(终点桩号K47+977.265),与全州至兴安高速公路相接。主线全长约47.977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8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项目同步建设二级公路石塘互通立交连线共约1.1公里。全线设置互通立交共4处,分离式立交1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4处。路基土石方约775m3,沥青砼路面约1259m2,特大桥784m/1座,大桥1717 m/5座,中桥67m/1座,涵洞(通道)206道(主要工程数量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2灌阳(永安关)至全州(凤凰)公路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划分1个合同段,合同号为No.1。招标的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通道、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等土建工程,工程工期:3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工程主要工程数量如下表:

合同

段号

起迄

桩号

里程

km

路基土石方(万立方米)

沥青混凝土路面(千立方米)

大桥

(米/座)

特大桥(米/座)

涵洞/通道

(道)

互通式立交(座)

分离式立交(座)

1

K0+000K47+977. 265

47.977

775.79

1259

1716.88

/5

784.08/1

108/98

4

1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2008年至2010年的三年平均营业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要求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满足要求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4施工企业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的“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名录”中名称相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518日至20115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101001室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单位行政职务任职证明原件)和20111月(含1月)后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合同,图纸每套售价3000/合同,上述资料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并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1526日北京时间830分集中出发,集中地点:广西兴安县兴桂路1号(即灌凤路指挥部位置,请自备越野交通工具)。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1527日下午15:00 时,地点: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广西公路大厦3楼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616日北京时间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810分至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3楼会议室(开标现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http://www.cnbidding.com.cn/)和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jttzjt.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广西凤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101001

    编:530021

人:徐先生、梁先生

    话:0771-2115873

    真:0771-2115704

    址:www.gxjttzjt.com

                                            

                                             

                       201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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