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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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本次招标为塘承高速公路工程、津宁高速公路工程、国道112线天津东段工程及国道112线天津东段延长线工程的胶粉改性沥青采购招标。总计采购沥青约40572t。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具有厂拌胶粉改性沥青能力和为施工现场提供成品胶粉改性沥青能力的生产厂家且有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和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其具有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供应同类材料的资质和经验。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每标段提交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5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天津路网》和《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梓苑路5号 邮 编: 300384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邮 编: 300074 电 话: 022-58792335 传 真: 022-58792335 联 系 人: 刘志华 2011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