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敦化市2011年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敦化市2011年道路建设工程 已由 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敦发改字[2011]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敦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1标段道路面积约15000平方米;2标段道路面积约15000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敦化市区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1 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1 年9月10日,工期 93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施工企业还需到延边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延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1年5月_17日至 2011年 5月2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_11:00 时,下午_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敦化市诚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1年6月7日9时 整,地点为 敦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日报、延边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敦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迟培忠 

电  话: 0433-6222243 

招标代理机构:  敦化市诚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杨 

电  话: 0433-6269200   

 

 

 

2011 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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