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射阳县海河镇境内 2、工程内容:沥青砼道路、水泥砼道路及两座箱涵等 3、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3745米,宽15米 (其中水泥砼道路约1000米) ,箱涵两座。 4、合同估算价:约900万元; 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质量标准:合格; 8、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5月25日;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拟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B类)。
三、为遏制转包、挂靠、报名经办人、资格审查和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人员,凭劳动合同原件及交纳
社保基金凭证确认,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投标和资格审查。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
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四、投标与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交纳。
五、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
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当地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
标报名。
六、工程付款办法:0:3:3:2:2模式
七、评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合理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5月11日至2011年5月13日,上午8:30一11:00,下午14:30一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射阳县招投标中心(县城人民西路1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综合业务室),招标中心报名联系人:黄明坤,
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九、投标报名条件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
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费:500元(一律不退),报名
时预缴综合服务费:11000元(不是中标候选人,在定标后予以退还;是中标候选人的,待中标合同签订后予以结算)
。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18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保证金专户”。 4、“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帐号:1109630129200004205; 5、未中标保证金退还:所有应退还的投标与履约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十一、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即投标人在投标时将资格审查原件交由评委会进
行审查; 联系人:唐为波 联系电话:13645119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