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产业结构调整,地方炼厂淘汰日期适量延后 |
来源:卓创资讯 发布日期:20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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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式发布《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新目录自201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同时废止。此次目录仍细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类,但是从炼油领域来看鼓励类几乎未有涉及,更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指出,限制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新建,还对其他炼油深加工和乙烯装置规模门槛提出限制,其中石脑油裂解制乙烯装置门槛保持在80万吨/年,限制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吨以下催化重整、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的新增产能投产;同时淘汰200万吨/年以下的常减压装置。 尽管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显着提高,产业规模和实力不断扩大,但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目前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高达50%以上,但是国内成品油产出率却持续处于国际较低水平,众多的中小型炼油装置未能有效利用资源,这也是近年来国内“成品油荒”的一个因素。 标准公布之后,中国地方炼厂站在淘汰的前列,其中大部分炼厂的总炼油能力在200万吨/年以内,单套常减压能力在200万吨/年以下规模的占到地炼总炼油能力的80%左右。但是淘汰日期与2009年公布的相关政策有所延后,这也预示着国家在整合国内炼油规模的行动下,对地方炼厂的期限有所放宽。 2009年5月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刊登了《在保增长,扩内需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强调对石化行业:对炼油行业采取区域等量替代方式,到2011年,淘汰100万吨及以下低效低质落后炼油装置,积极引导100万吨-200万吨炼油装置关停并转,防止以沥青、重油加工等名义新建炼油项目。而此次把期间延后至2013年,相当于给地炼厂家两年的延后期。 卓创之前报道显示,2011年山东地炼将有较大规模的扩能,其中东明石化一套6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华星石化一套6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正和集团一套5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届时该三家炼厂一次加工能力将分别跃居1160万吨/年、850万吨/年、830万吨/年;另随着弘润石化黄岛至弘润输油管道的建设成功,炼厂也有计划继续扩大产能,未来几年弘润石化也将有望跃居千万吨以上级别的炼厂。 从2008年底的情况来看,山东地炼的炼油能力还在5400万吨/年,而2010年初一次炼油加工能力已经提升至6775万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提升了25%左右,足以看出山东的扩能速度;如果加上今年投建的近两千万吨,山东地炼总体规模将达到8500万吨以上。 在未来的发展方向上,除了进一步提高自身炼油能力以外,地炼还向深加工或者化工方向发展,并且积极与国企或者外资企业联姻,从而扩大自身发展空间。近段时间BP、康菲石油、道达尔、壳牌等多个国际石油石化巨头也频繁来山东进行考察,希望和当地地炼企业合作建厂,联手做大山东市场,后期国内地方炼厂发展空间得以放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