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道304线及国道111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变更公告 | ||||||||||||||||||||||||||||||||||
来源: 发布日期:201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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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04线及国道111线公路养护工程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 以【2011】19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通辽市公路管理处,工程总造价1.5亿元人民币。建设资金来自 自治区养护工程贷款和自治区交通厅及通辽市交通局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65:17.5:17.5,招标人为通辽市国省干线养护工程贷款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国道304线舍伯吐至鲁北段K605+970~K692+270公路大中修工程,总长度81.8公里(扣除2010年已完成的4.5公里)。 该段公路设计标准为平原微丘区二级,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0米,路面宽度11.5米。原路面结构为:20厘米石灰稳定土底基层+20厘米二灰碎石基层+4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 本次改造工程维持原路技术标准,对24.5公里轻微病害路段,处治路面病害后做4厘米沥青混凝土罩面;对存在严重车辙、沉陷、龟网裂的根据实际情况其中:36.1公里路段,就地冷再生基层后做4厘米沥青混凝土罩面;21.2公里路段采用4cm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稳定底。对额日格吐5号、6号桥拆除新建,桥头引道采用提高路基,新建路面结构层。 新建国道111线K782+450.0畅通桥6孔30米,拆除新建5孔20米K846+610.9公文昌桥,K974+225.7瓦房桥3孔13米拆除新建。
计划工期:2011年6月10日至10月15日 (主体工程要求9月末完成)
标段划分: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 2、3标申请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1、4、5申请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6标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具有良好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施工标段每个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标段数不限,且允许中1 个标;监理标段申请人可申请三个合同段,最多中1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监理标段要求申请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良好 业绩,并在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监理机构设置:本工程按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共设三个施工监理服务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标本次资格预审施工标采用 有限数量制。监理标段采用 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4 月 15 日至2011 年4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i]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426号交通大厦08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不包括监理标)、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1]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4月30 日 9时 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 00分至 9 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 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426号交通大厦0802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通辽市交通局网和中国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通辽市国省干线养护工程贷款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426号交通大厦0802室。 邮政编码: 028000 联 系 人: 乔彦春、刘义霞 电 话: 0475-8215065 传 真: 0475-8276350 2011 年 4 月 1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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