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工业城胜潘路一期市政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温岭工业城胜潘路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温发改设计【2010】53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温岭市工业城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温岭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为工业城胜潘路市政工程,包括胜潘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道路全线总长约697.7米,起点桩号为K0+380,终点桩号为K1+137.69,其八号路口至一号路口已有半幅道路已完工。道路包括八号路道路交叉口,全线机动车道面积约8444平方米。机动车道路面结构为(自上而下):4cm厚Ac-13,Ⅰ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6cm厚Ac-20,Ⅰ型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透层+3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层+15cm厚级配碎石+路基塘渣。排水部分全线总长约2167米,雨水污水管开挖铺设,雨水管为DN225、DN600、DN800、DN1000四种规格,管道总长约1330米;污水管为DN400一种规格,管道总长约837米。检查井(Φ1000、Φ1250、Φ1500)三种规格共42座,雨水口(0.39m×0.51m)40只,其井盖均采用复合钢纤维砼井盖连座。
2.1.2本工程预算造价:约727万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市政道路及排水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31日至4月7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至 11:00,下午 2:00至 4: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交易员凭有效《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直接到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已购买U盾的投标人可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由U盾中交易员的账户中转出)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6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4月20日上午8:30时,地点为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二)(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 未取得《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ztb.com.cn/ )在办事指南中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 高小姐)。 7.2 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市工业城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灵敏 联系电话:0576-8608300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联系人:郑颖 联系电话:0576-86109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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