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市科技大道二期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宜兴市科技大道二期新建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现已落实。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全长5.408km
2.2结构类型:/
2.3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含沥青混凝土)、桥梁、涵洞及附属设施(含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不含两侧绿化填土。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年4月计划开工至2011年11月计划竣工
2.7工程地点:宜兴市高塍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或同时具有公路路面、路基、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公路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每位投标人可对上述 一 个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4.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及有关法规文件执行,其中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建造师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投标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8)投标建造师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9)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经宜兴市交通运输局备案的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
(10)企业经宜兴市交通运输局备案入库;
(11)技术人员的配备及职称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交通企业办理备案的具体方法详见宜兴市招投标网公告通知栏的《关于宜兴市交通行业施工企业入库备案的通知》(网址:http://www.yxztb.gov.cn/typenews.asp?id=6834),相关表式在宜兴市招投标资料下载栏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yxztb.gov.cn/typenews.asp?id=6835)。
 
5、开标时必须提交的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建造师应持有《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B证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经宜兴市交通运输局备案的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⑥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建造师)的身份证明和开标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其中交费证明必须注明个人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以便核查,否则该证明不予认可)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⑧授权委托书⑨投标保证金票据和施工图光盘票据⑩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详见宜兴市招投标网“招标文件发放公告”。
 
7、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施工企业可以通过阅读宜兴市招投标网的“投标人须知专栏”,以了解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一般规则。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2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建造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8.3 投标建造师变更工作单位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8.4投标建造师如有同时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有隐瞒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建造师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建造师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建造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8.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7对于投标人的不良投标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宜政发(2008)243号文件《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相应处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招投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1年 3 月 31 日至2011 年 4 月 7 日,本公告为第 一 次发布公告。
10、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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