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光泽县文昌东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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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县文昌东路改造工程已由光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光发改[201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中山台与中山中路交叉口至迎宾大道进城交叉口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600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施工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路面、人行道、路灯等须在2011年4月30日前完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_;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2.6.2.设计单位: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在福建省内注册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经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二级或公路工程二级(含增项)及以上的施工企业独立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或公路临时贰级建造师资质或经注册的贰级建造师的本企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5.1.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必须提供沥青砼路面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或验收报告)。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23日至2011年3月29日(节假日照常上班),每天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时 00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光泽县坪山路乌君街一号3楼处购买招标文件; 7. 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含预算书),售后不退。 8.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K值12%。 9.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9.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4月3日下午17:00时前; 9.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电汇或转账形式; 9.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4日 09时00 分,提交地点为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大厅(光泽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 10.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http:// www.fjbid,gov.cn)及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 gcjy.npzbtb.gov.cn) 上发布。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光泽县城区,邮编:354100; 电话:0599-7981700 、8373671 联系人:李先生 、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平市解放路56号6楼,邮编:353000 ; 电话:0599-7926661 18965376777; 联系人: 元小姐、池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光泽农行城中分理处 开户名称: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3-98050104000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