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工程道路施工用沥青材料采购项目LQ-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建设协调指挥部  
招标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工程道路施工用沥青材料采购项目LQ-1标段  
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南京  
专业 道路、桥涵  招标种类 材料设备采购  
数量规模 1  单位 标段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工程道路施工用沥青材料采购项目(LQ-1标段),招标范围为负责南京长江第四大桥路面工程用道路石油沥青、SBS改性沥青和SBS改性乳化沥青的供应。并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分批运至主桥、南引桥及南接线路面承包人(即路面L1标段承包人)工地沥青拌和楼,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和配套服务等工作。
具体数量及计划供货期:
道路石油沥青(AH-70):南接线部分603吨;
SBS改性沥青:南接线部分5281吨;南接线跨沪宁铁路部分、南引桥部分1153吨;
SBS改性乳化沥青:麒麟互通钢匝道桥部分1.6吨;主桥部分33.67吨;南接线部分317吨;南接线跨沪宁铁路部分、南引桥部分51吨;
计划供货期:麒麟互通钢匝道桥试验段用改性乳化沥青计划2011年4月底供货至施工现场;主桥钢桥面用改性乳化沥青计划2012年5月底开始供货;南接线路面用沥青计划供货期为2011年6月1日~2011年9月30日;南引桥、南接线跨沪宁铁路部分路面用沥青计划供货期为2012年4月底具备供货条件;沥青供应单位应根据路面施工具体进度配合安排供货。 
注:以上供应数量为目前测算值,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供应量为准;供货期为计划供货期,合同执行期间业主可根据路面施工需要确定供货计划并可能对总供货期作调整。除业主同意外,供应量和供货期的调整不能作为减少中标人任何责任和义务的理由。 
联系方法 
联系人 李扬、陈乐、钟增勇  联系电话 025-87715119   
传真 025-87715110   
报    名 
报名开始时间 2011-3-21  报名截止时间 2011-3-25  
上午工作时间 00:00 至 12:59  
下午工作时间 13:00 至 23:59  
节假日 休息 
报名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其它说明。          
报名条件
企业资质、资信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能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2)投标人:2006年1月1日以来,有过高速公路SBS改性沥青和SBS改性乳化沥青加工、供货业绩,并且已完成供货的SBS改性沥青数量超过20000吨。以往沥青供应业绩、履约表现良好。(3)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无同类沥青材料供货或质量有关的败诉案,业绩信誉良好;(4)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评价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为准)为B级或以上级别。(5)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6)其他要求 a、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人均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b、投标人供货的道路石油沥青、基质沥青品牌应一致。投标人须提供基质沥青(包括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厂家或其一、二级代理商出具的同意供货承诺书。如为一级代理商出具的供货承诺书,还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代理商资格证明。如为二级代理商出具的供货承诺书,应提供二级代理商合法有效的代理商资格证明和一级代理商合法有效的代理商资格证明。 c、投标人有能力按照要求提供招标沥青,投标人本单位应具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改性沥青、改性乳化沥青的加工能力,采用工厂改性(采用非移动设备在工厂内进行改性),且加工厂设在江苏、安徽、浙江省、上海市之一境内。  
其它说明 1.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南京长江第四大桥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交运【2007】3107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建设协调指挥部,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工程道路施工用沥青材料采购项目LQ-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⑴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⑵ 投标申请人应进入www.jscd.gov.cn网站,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⑶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联系人:袁工、王工,联系电话:025-52853032。
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
⑸ 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报名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进入江苏交通网页的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报名申请人报名的帐户登录,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⑹ 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3、报名时间: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25日。
4、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于2011年3月21日起(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标前会议和现场考察,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等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6、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投标会开始时间为2011年4月11日9:00时,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1日9: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一号会议室(地址:南京市七家湾96号三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规定提交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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