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项目改性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 ||||||||||||||||||||||||||||||||||||||||||||||
来源: 发布日期:20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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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YHCL2011-21 1.招标条件 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本项目改性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北起歧口镇,路线沿海防公路西侧500m向东南布设,经张巨河西向南,跨南排河后,在中捷石化西1.3公里处海防公路以西转向东南,经刘洪博东,相继上跨黄赵公路、北疏港路、中疏港路、南疏港路、规划邯港铁路、朔黄铁路、沧黄铁路和沧黄高速,经青锋农场、小山自然保护区和杨埕水库东,在海丰村北的海防公路到达本项目终点,全长49.83公里。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路基宽28.5米,计算行车速度120km/h。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 2.2计划供货日期:2011年3月30日—2011年8月1日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沥青材料的供货,分3个合同段。具体要求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相应货物生产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沥青、改性沥青制造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年检合格)或其授权代理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700万元以上、年检合格),但不允许同时对同一标段报名。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报名。 3.4每个投标人只可对1个标段报名。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可以同时对同一标段报名,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中沥青累积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确定1家通过资格审查; 3.6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标准,检测报告必须为省级以上(含省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时间必须为2009年5月1日之后;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表要求的业绩和中转存储能力,且信誉、财务能力良好。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2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沧州市交通运输局320房间(沧州市解放西路77号)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检测报告、高速公路供货业绩证明原件,代理商还应提供制造商同意供货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上所有证件、证明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其他相关资料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14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沧州民族会馆(河北省沧州市解放西路与永安大道交口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北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中国工程招标网 (http://www.cnbidding.com.cn/)和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yzxgs.com/)上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 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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