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35证券简称:宝利沥青公告编号:2011-002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1 年 2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已于 2011 年 1 月 28 日以书面 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德洪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 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计划使用超募 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均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

  3、《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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