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二连浩特至广州国道主干线赛汉塔拉至白音察干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赛汉塔拉至白音察干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99)批准建设,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09】24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企业自筹资金及国内银行贷款。本项目路基工程基本完成,已具备路面施工条件,现就本项目路面施工用道路石油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1.2招标名称:二连浩特至广州国道主干线赛汉塔拉至白音察干高速公路道路石油沥青采购
1.3招标编号:LQCG-2011-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国家高速公路网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内蒙古段,起于赛汉塔拉镇西北,与二连浩特至赛汉塔拉的一级公路对接,止于白音察干西南,接白音察干至集宁高速公路,全长164.869公里,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将用于该项目的路面施工。
2.2合同包划分如下(表中采购数量为估算数量,最终以实际用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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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标的名称 |
性能等级 |
采购数量(吨) |
目的地 |
包装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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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01 |
道路石油沥青 |
A级90号 |
11000 |
赛白高速公路1~12各标段工地施工拌合现场 |
散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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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02 |
道路石油沥青 |
SBS成品改性 |
20500 |
赛白高速公路1~6各标段工地施工拌合现场 |
散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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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03 |
道路石油沥青 |
SBS成品改性 |
21500 |
赛白高速公路7~12各标段工地施工拌合现场 |
散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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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JC |
改性沥青加工质量检测 |
2.3各合同包独立招标,投标人可对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合同包。(沥青加工检测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基质、成品改性沥青的代理商,进口沥青代理商必须具备进出口资质,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600万元;
3.2 具有近三年累计供应沥青路面使用性能气候分区为2-2区的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A级90号道路石油沥青3万吨及以上经历和保证供货的经济能力;参与改性沥青投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近三年累计供应SBS改性沥青不低于5万吨及以上经历和保证供货的经济能力,同时须提供证相关的证明文件;
3.3生产厂家具备道路石油沥青年生产能力80万吨以上;成品改性沥青日生产能力应为1000吨以上,
3.4 LQ01合同包A级90号道路石油沥青仓储能力不低于1.1万吨;LQ02、LQ03合同包改性沥青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道路石油沥青的仓储能力要求其基质沥青不低于2.1万吨,成品改性沥青仓储能力要求不低于1000吨,日发货能力不低于1000吨,同时须提供证相关的证明文件。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提出申请,或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沥青的生产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含成品改性用基质沥青)的沥青,仅能委托一个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代理商分片区,以省份为区域进行划分)。
3.6 沥青生产厂家若不授权或不提供成品改性代理的,其代理商必须有改性沥青生产加工的自有设备及质量检测能力,且满足成品改性沥青日生产能力为1000吨以上要求,同时须提供自有设备及检测能力相关的证明文件:
3.7沥青生产厂家具备上述条件且能够给予其代理商提供成品改性沥青的,代理商须提供沥青生产厂家的改性沥青生产加工设备及检测能力相关的证明文件后予以接受:
3.8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桶装沥青投标。
3.9同意招标方委托第三方单位驻厂进行质量监控。
3.10 LQJC合同段资质要求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甲级资质
4、招标文件获取
4.1(沥青采购)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携带合格的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代理商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装订成一册)于2011年1月20日至2011年1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103房间(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沥青加工检测)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携带合格的下列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装订成一册)于2011年1月20日至2011年1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103房间(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2月20日 10 时 00分,地点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109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http://www.cnbidding.com.cn)、内蒙古交通网(http://www.nmjt.gov.cn)和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gsgl.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邮 编: 010051
联 系 人: 吕先生、王先生
电 话: 0471-2305667
传 真: 0471-2305667
电子邮件: saibaigaosu@126.com
网 址:http://www.nmgsg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