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隘岭至瑞金高速公路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隘岭至瑞金高速公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交运[2007]13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隘岭至瑞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省自筹资金、国内银行贷款,本次招标范围为隘岭至瑞金高速公路沥青采购,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隘岭至瑞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和隘瑞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全长约31.902公里,全线按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新建。
  2.2 本次沥青采购共分为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本工程路面沥青材料,主要工程内容如下表所示:
合同段
合同描述
估计数量(t)
包装形式
供应地点
LQ1
用于AP1标段的ATB基层和下面层, 70号重交道路石油沥青
7300
散装
本项目路面单位沥青拌和站
用于AP1标段的中面层和上面层,  SBS改性沥青
6800
散装
  注:各合同段采购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2.3 70号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供货计划于2011年2月开始,2011年7月结束;改性沥青供货计划于2011年4月开始,2011年9月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和要求如下: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
  ①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包含本次招标货物的销售业务,具备供应和运输能力的供应商或厂商。
  ③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
  ④具有良好的高速公路沥青供应业绩和信誉。
  ⑤70号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品牌必须是质量稳定的优质沥青,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70重交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并达到A级道路石油沥青标准的质量稳定的优质沥青;SBS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必须使用上述70号重交道路石油沥青。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同一代理商不同品牌的沥青,不得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月24日至2011年1月2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建设大厦)四楼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任职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经营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提供)、进口沥青销售代理授权书(可用传真复印件,授权书格式参照附件1,其内容不发生实质性变化)或国产沥青制造商销售代理授权书(可用传真复印件,如以代理商名义投标时需提供,授权书格式参照附件2,其内容不发生实质性变化),以及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2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由于当日8时至1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5.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江西交通信息网(http://www.jxjt.gov.cn、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cein.or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隘岭至瑞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瑞金市象湖镇沙子岗                   
  联系人:李先生 周先生
  电 话:0797-2350801                                
  传 真:0797-2350812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隘岭至瑞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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