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大新高速公路桥梁支座处治及沥青路面微表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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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新高速公路桥梁支座处治及沥青路面微表处工程 已由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晋高管工字[2010]783号、79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山西省朔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为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经高管局批准现对大新高速公路26座中桥和8座大桥桥梁支座病害进行处治;对大新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出现贫油、剥落的路段进行微表处预防性处治(MS-2型),处治前对路面车辙轮迹处裂缝进行彻底处治。 2011 年 4 月 15 日计划开工,2011年 5 月 30 日完工。 标 段 招标范围 1 大新高速公路26座中桥和8座大桥桥梁支座病害处治 2 大新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微表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表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具有相应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 段 资质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一类从业资质。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二类甲级从业资质 3.2、本标段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的 1个合同段进行投标。 3.4、外省养护资质企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还应具备《外埠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入晋从业资质证书》。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1 年 1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附楼5层503室 持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建设资质单位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含《施工招标清单管理软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1月19日10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太原市体育路351号北方宾馆四楼会议室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朔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同市大唐路 邮 编:037034 联 系 人:毕先生 电 话:0352-5355851 招标代理: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省高管局附楼5层 邮 编:030013 联 系 人:毛先生 姬先生 传真电话:0351-7075969 2010 年12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