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榆次龙白至祁县城赵高速公路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西省榆次龙白至祁县城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09306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公字【2009586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晋中龙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晋中市政府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晋中龙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龙白村西南方向约800米处,设龙白枢纽与太旧高速公路相接,沿晋中市榆次区东南侧,与太长高速公路十字交叉后,再经太谷县、祁县,终点位于祁县城赵镇修善村西北700米,设城赵枢纽与大运高速公路夏祁段相接。全长71.588Km,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km/h,路基宽度采用33.5m。全线路面结构为沥青砼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本次招标范围:全线的沥青招标,标段划分及采购数量如下:

标段

供应施工段桩号

规格及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LQ1

K0+000~K21+400

散装70A级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6300吨;

散装50A级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5000吨。

桩号范围内施工单位拌合现场

 

LQ2

K21+400~K42+400

散装70A级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5800吨;

散装50A级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5000吨。

桩号范围内施工单位拌合现场

 

LQ3

K42+400~K57+000

散装70A级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5800吨;

散装50A级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3500吨。

桩号范围内施工单位拌合现场

 

LQ4

K57+000~K71+588

散装70A级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4700吨;

散装50A级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3500吨。

桩号范围内施工单位拌合现场

 

LQ5

K0+000~K42+400

散装SBS成品改性沥青(基质沥青为90A级)7000吨。

桩号范围内施工单位拌合现场

基质沥青为进口

LQ6

K42+400~K71+588

散装SBS成品改性沥青(基质沥青为90A级)8800吨。

桩号范围内施工单位拌合现场

基质沥青为进口

LQ7

K0+000~K71+588

乳化沥青470吨;PCR改性乳化沥青2380吨。

桩号范围内施工路段现场洒布

含洒布费用

LQ8

K0+000~K71+588

液体石油沥青(掺配比例50502000吨。

桩号范围内施工路段现场洒布

含洒布费用

注:详细路面结构类型等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说明;SBS成品改性沥青应为工厂化生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类似沥青材料供货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均可以根据自身的能力参与本项目1~3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2个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生产商自身或由其委托的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01230日至2011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仅代理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加盖公章的A4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到山西省太原市钱江大酒店(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亲贤北街99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工程量清单软件盘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1119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太原市钱江大酒店(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亲贤北街99号),招标人将拒绝接收任何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于20111191000分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5.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LQ1~LQ6标段 50 万元人民币/标段;LQ7~LQ8标段 15 万元人民币/标段。

5.4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发布。

 

人:晋中龙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汇通路96

    编:030600

人:董先生

    话:0354-2423637

    真:0354-2424116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

    编:100101

人:杜先生、高先生

    话:010-51656899-832831

    真:010-59273266

    址:www.bjztc.com

 

20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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