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宝山段)2010年养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 ||||||||||||||||||||
来源: 发布日期:2010-12-22
|
||||||||||||||||||||
招标编号:JQ2010-YHSB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宝山段)2010年养护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冀交规[2010]120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因YH-3标段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计划供货期:30日历天,计划2010年12月底前到货,具体时间业主另行通知。 2.2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见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YH-3标段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所投设备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招标内容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之内,且近3年内(200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相应设备销售业绩(代理商参加投标业绩应为代理商业绩、制造商参加投标业绩应为制造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本项目1个标段的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提出投标申请,但最多只能有1家通过资格后审。 3.5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制造商的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且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22日至2010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阳光艾美特酒店3楼大会议室(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38号,0311-86098661/2/3)。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qlgk.hbsjtt.gov.cn)、中国工程招标网(http://www.cnbidding.com.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发布。 7.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