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至桂阳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至桂阳高速公路(简称“衡桂高速公路”)已由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交能【2008】59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湖南省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郴州市、永州市境内,主线全长95.1km。本次招标范围为衡桂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全线路面工程施工共分为4个合同段。本次招标范围为第LM1~LM4标段,包括各标段主线和互通匝道路面工程,各标段独立招标。其主要工程内容及标段的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

桩号范围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LM1

K0+000~K20+200

20.2

路面基层、面层及透层、下封层、粘层


LM2

K20+200~K46+600 

26.4

路面基层、面层及透层、下封层、粘层


LM3

K46+600~K75+700

29.1

路面基层、面层及透层、下封层、粘层


LM4

K75+700~K95+100

19.4

路面基层、面层及透层、下封层、粘层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36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17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对3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最多通过2个标段的资格预审;被湖南省交通主管部门评为AA级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最多通过3 个标的资格预审。
3.4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0年12月16日至2010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4:00~16:30(北京时间)在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684号鑫都大酒店(新海关北侧)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数量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每个申请人只能开具一次介绍信、一次性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月4日11时00分,申请人请于当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684号鑫都大酒店(新海关北侧)。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南日报》、中国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 标 人 地 址:长沙市远大一路649号
招 标 执 行 机构:湖南省衡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司前街40号
邮 编: 421001
电 话: 0734-8160207 
传 真: 0734-8160209 
联 系 人: 何欣凯(先生) 马天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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