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鸡街~石屏高速公路建水段建水立交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鸡街~石屏高速公路建水段建水立交改建工程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建水县交通局(以下简称“业主” ),招标代理单位为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实施及完成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资格要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境内,桥型为单墩预应力连续箱梁,全长96.08米,与下层道路斜交,交角为10°,总投资额约为1200万元。
2.2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共为1个合同段。
2.3招标内容:桥梁工程。
2.4计划工期: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有类似经验,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5投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3.6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有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书面结果,只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也才能中标。投标人注册地在云南省境内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由招标代理单位统一查询。投标人注册地不在云南省境内的,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书面结果按招标文件规定附于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15日至2010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省昆明市穿金路755号(元江康达办公楼4楼)“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或  红河州蒙自县城护国路1号红建广场5楼(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注册地在云南省境内的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拟投入拟投标段的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身份证、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公路)资格证书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部分)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整,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工地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由各投标人自行考察。
6.2投标文件必须于2011年1月6日9:0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由专人递交至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县城护国路1号红建广场5楼会议室(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施工招标公告在《中国工程招标网》(http://www.cnbidding.com.cn)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gov.cn)、《红河州建设信息网》(www.hhjs.gov.cn)上同时发布,电子文档可在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nzbbid.com)上下载。
8. 招标文件发售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穿金路755号(元江康达办公楼4楼)或
        红河州蒙自县城护国路1号红建广场5楼(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邮  编:650224                       联系人:刘自培、王芳
电  话:0871-5013139、 0873-3725890传   真:0871-5013139

招   标   人:建水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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