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湖大道节点改造工程等道路钢桥面沥青摊铺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
来源: 发布日期:20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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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编号: WXS201003012-28 太湖大道节点改造工程等道路钢桥面沥青摊铺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大道节点改造工程等道路已由无锡市建设局以锡建总(2010)45号、锡建总(2009)217号、锡建总(2009)2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中交二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太湖大道节点改造工程金匮桥新建工程实施范围西起新盛路,起点桩号为K0+180,东至报业路(不包括隧道敞开段以及引出匝道),终点桩号为K0+690。新建桥梁的桥形为钢桁梁,单幅桥,主桁由两片钢桁架组成,桁中心距33m,节间间距为7~13.5m,桥面为双向八车道、两侧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总宽46.0m。桥梁跨度布置为55+105+55米,上部主体结构全部为钢结构,主梁采用钢箱梁,梁高包括铺装2.509米。主桁杆件主要采用箱形截面,整体节点构造。主桁高度采用二次抛物线变化形式,中跨矢高f=10.5m,中支点处高17m。上部钢结构总质量约6800吨。桥梁采用桩基础,形式为钻孔灌注桩。 无锡市高浪路、新锡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起点为蠡湖大道,终点为规划镇南路,全长约21km,由高架快速路和地面道路(主干路)组成。 2.2招标范围:太湖大道节点改造工程等道路钢桥面沥青摊铺工程的施工,沥青混凝土铺装结构由下而上为:①Eliminator防水粘结层(2mm);②底层浇注式沥青混凝土GA(40mm);③面层改性沥青马蹄脂碎石混合料SMA (30cm),招标项目造价约人民币1800万元。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采购标段,标段号为:JKQ29-GL29-XX29标段,主要工作量为: A、太湖大道金匮桥钢桥面沥青铺装数量:8225m2+人行道Eliminator防水粘结层:1405 m2;(由业主和总包单位中交二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联合招标) B、高浪路机场互通主桥及匝道钢桥面沥青铺装数量:4923m2;(业主单独招标) C、新锡路金城东路互通匝道钢桥面沥青铺装数量:2771m2;(业主单独招标) 2.4 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本工程属政府投资项目,目前资金已基本落实。 2.5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2月28日,工期52日历天(各项目具体进场日期以开工令为准,进场15天内需完成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独立法人,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自有浇注式沥青摊铺的主要施工设备:防水粘结层施工拌合和喷涂设备、COOKER运输车、浇注式沥青混合料整平机。 3.4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申请人累计完成面积大于20000m2的钢桥面浇注式沥青摊铺工程。 3.5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的资格要求见下表: 序号 人员 资格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身体健康,工程类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绿色封面);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承担过类似工程 2 项目总工 身体健康,工程类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桥梁(或道桥、桥隧)专业的高级工程师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能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即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数量超过9家时,根据锡建标[2006]6号文的规定,可以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确定每个标段不少于9家发出投标邀请书。 5.网上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向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于2010年12月13日9时30分至2010年12月17日下午16时00分,登陆无锡建设工程招标网(www.wxzb.net)进行网上报名。 5.2办理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可持本单位介绍信在下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恕不办理邮购):2010年12月13日至2010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无锡市振新路588号-508室(西水墩旁)。申请人也可以登陆无锡建设工程招标网(www.wxzb.net)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上述两种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同样有效。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16时0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北大街22号,禾嘉大厦4楼)。(请尽量安排在当日14时00分至15时0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现场有专人负责接收,当场查验各类原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工程需核实原件(标明原件的项目必须为原件,其他项目也可为公证件): 1)投标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报告); 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自有浇注式沥青摊铺的主要施工设备的的购买协议或发票; 5)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说明:上述需核实的原件内容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该复印件包括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一并装订成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商务分75分,技术分25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无锡市振新路588号(西水墩旁) 邮 编:214031 联系人:王强 电 话:0510-82710679 传 真:0510-82716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