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东路道路工程(沥青面层摊铺-Ⅱ标段)已由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当发改函【2009】2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当涂县城建工程综合开发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当涂县城建工程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当涂县滨河东路。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设计红线宽24m,车行道宽15m,道路总长约893.872m。面层为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改性沥青,玄武岩);中层为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加抗车辙剂;基层为7cm厚粗式沥青混凝土。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K0+920—Ko+1813.872);招标估算价360万元。
2.4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5 计划工期:1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业绩要求:企业须有近两年(须在2008年12月1日以来)签订的合同并经验收合格的市政沥青道路工程业绩(不含小区道路和厂区道路沥青,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和验收证明)。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 11 月 19日至 2010 年 11 月2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下午15 时0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 当涂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中共当涂县委党校二楼)报名。
4.2 报名注意事项:
(1) 报名人须是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持本人身份证、企业介绍信、注册建筑师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否则概不受理。
(2) 马鞍山地区以外企业还需提供: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料复印件。
(3) 投标申请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诚信协议方可参与投标。
(4)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 马鞍山地区以外的企业中标后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6) 报名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售价另行通知(各投标申请人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请按通知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当涂县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涂县城建工程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姑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当涂县姑孰镇振兴南路188号 地 址:当涂县青莲路217号
联系人: 曹年年 联 系 人: 林枝
电 话: 0555-6785308 电 话: 0555-6720371 传 真: / 传 真: 0555-6726486
9.监督部门和电话
当涂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0555-6797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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