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好沥青路面没几天又被挖开 一个月反复三次 |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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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一条300米长的马路,铺好沥青路面没几天又被挖开,一个月内,反复开了三次“拉链”。据说,上一次埋了供暖管道,这一次埋电缆。有居民说,“到现在还在挖,到底在挖啥啊……过两天是不是还得挖开,再下点别的?这么个折腾法,得浪费多少钱! ” 大多数人对这种事情已经见怪不怪。这一次不同的是,有个很有喜感的说法,据当地城管局介绍,反复挖开马路的原因是,自来水、供暖、电力、通信等部门必须拿到开发商的钱,才能下管线。由于小区入住率不够,开发商没有钱,各部门就很难同期施工。 因为缺钱,所以才被逼无奈去浪费钱吗?我们不是说城管局在找借口,现实是,各家即使不缺钱,也多半要找出别的理由独自刨路,只有如此才能挣钱。潜规则是,这些部门都有各自的内部施工队,拉开“马路拉链”一回,利润而且主要是个人私利相当可观。所以虽然每挖掘1米城市道路的直接成本为1.4万元,还不包括施工污染、安全隐患、交通堵塞、汽车油耗、行人误工误时等等,“马路拉链”仍然经久不衰。 沈阳的主管部门每年都会表决心,强调不允许制造 “马路拉链”,又颁布文件,出台制度,立法;又杀一儆百,严惩不贷。就在今年夏天,为杜绝道路重复挖掘、 “马路拉链”再次发生,相关部门要求地下管网权属单位要在道路大修前进行预埋, 5年内禁止再次挖掘。 起作用了吗?于洪区那条300米长的马路,一个月被挖开三回,只是一个缩影。如何走出禁止“马路拉链”有法不依的怪圈,关键是看政府部门对法律的执行力。具体到此事,就是那些一个月“开膛”三回的企业负责人,是否担责;负有监管的职能部门,是否担责。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平心而论,严禁马路拉链,就是要挡住一些部门和个人的财路,所以一定困难重重,还有可能碰个头破血流。而政府部门为何一定要去禁止,实在是因为这种行为是建立在对公共财政的巨大浪费基础之上,满足了极个别人的非法私利。而且,现在有个危险倾向,就是相关部门重申再重申,各企业点头发誓,却照挖不误,民众摇头一笑无可奈何。这种各个层面表现出的麻木不仁,把治理“马路拉链”行动变成了一场活生生的文字游戏,难道这不是很可怕的社会现象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