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亚行贷款宁夏同心至沿川子高速公路路面工程B7合同段资格预审公告 | ||||||||
来源: 发布日期:20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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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资格预审公告 亚行贷款宁夏同心至沿川子高速公路路面工程B7合同段
1. 宁夏道路发展项目同心至沿川子高速公路(什字至沿川子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建设项目。 2.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本项目的执行机构”)委托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业主”)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组织和管理本项目的施工活动。业主授权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本项目下述路面工程合同段进行资格预审。详细内容见下表:
3. 资格预审面向来自亚洲开发银行合格成员国的申请人,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邀请书预计将于2011年2月份发出。 4. 有兴趣的合格申请人可从业主或招标代理处获得更多信息,并于2010年11月3日起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 11:00,下午14:30 - 17:00(北京时间),凭单位介绍信(原件并应注明单位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国内申请人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国内申请人提供)、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至下文所述地址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预审文件(英文版)每本每合同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或160美元,售后不退。申请人可选择现金、支票或汇票的方式支付。如需邮寄,请另加人民币200元或30美元。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业主或招标代理将立即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出文件,但不对文件的丢失或迟到负责。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在2010年12月15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送达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一楼大厅。业主保留接收或拒绝任何迟到的申请文件的权利。 7. 业主将不对申请人在资格预审过程中的任何费用负责。 8. 业主将以书面形式将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告知申请人。
业主: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唐民、苏岩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207室 邮 编:750004 电话:+86 951 6076540 传真:+86 951 6076842
招标代理: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晓雷、李扬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 邮 编:100101 电 话:+86 10 51656899-831、835 传 真:+86 10 59273266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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