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鹤庆县白龙潭至新华段沥青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0-9-13
|
鹤庆县白龙潭至新华段沥青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庆县白龙潭至新华段沥青路面改造工程已由鹤庆县发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鹤庆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县级自筹,招标人为 鹤庆县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建设地点:鹤庆县草海镇;建设规模:公路全长1.2Km,路面宽度11m, 2.2合同段划分、招标内容及计划工期: 合同段 起点桩 综合里程长度(Km) 招标内容 计划工期 第一合同段 K0+000-K1+200 1.20 沥青路面工程 1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9月13日至 2010 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至11 时,下午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鹤庆县交通局 持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拟在本合同段项目经理身份证、资质证书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贰仟伍佰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9月18日8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鹤庆县交通局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鹤庆电视台及中国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庆县交通局 地 址:鹤庆县云鹤镇东环路中段 邮政编码:671500 联 系 人:杨国栋 电 话:13887246295 传 真:0872—4124778 鹤 庆 县 交 通 局 二○一○年九月十日 |